问题 | 县里结婚在市里能离婚吗 |
释义 |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如果双方能够就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可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离婚协议到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只能诉讼离婚,需要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起诉状到对方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地办理离婚。 一、有孩子的自己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夫妻双方有两种途径可以解除婚姻关系: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和通过法院起诉离婚。 一、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同意离婚,并就离婚涉及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需要带下列证件资料到一方户籍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1、离婚协议书; 2、双方身份证、户口簿; 3、结婚证。 二、诉讼离婚:如果双方无法就离婚达成协议,可以准备上述资料并草拟起诉状,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的确破裂,在起诉时向法院一并提供,方便法院查明事实,及时作出判决。 二、怀孕期间女方是否可以主动提离婚 怀孕期间女方可以申请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受限制。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女方可以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会判决离婚。 三、想离婚怎么办首先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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