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不可以转让。我国的民法典规定,债权人通常是可以选择把全部的债权,或者部分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但是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那么当事人不可以进行转让:1、根据债权性质不可以进行转让;2、根据当事人的约定不可以转让;3、根据法律的规定不可以进行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