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如果成都市社保缴费发生漏缴或少缴等情况,可以进行社保补交。但不同情况下的具体补交规定可能有所不同,需要根据个人情况和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和咨询。一般来讲,如果漏缴或少缴的时间跨度较短,可以前往社保经办机构补交相应的社保费用。如果时间跨度较长,则需要在规定期限内补交,并承担相应的滞纳金或罚款。同时也需要注意的是,补交社保费用的具体操作步骤和规定有变动的可能性,需要及时关注政策变化和各级部门发布的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规定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加收滞纳金或罚款: (一)未足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欠缴金额的1%加收; (二)超过一个月不足三个月的,按欠缴金额的2%加收; (三)超过三个月不足半年的,按欠缴金额的3%加收; (四)超过半年的,按欠缴金额的5%加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