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成都公积金新政策如下: 1、延长贷款期限 将现行个人贷款最长年限由20年提高至30年且原则上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 2、调整贷款额度 将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调至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职工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3、调整贷款资金与缴存余额挂钩倍数 将贷款资金与缴存佘额的挂钩倍数,由30倍调整为20倍。同时取消“缴存余额在1万元以下的借款申请人,不受余额挂钩倍数的限制,原则上均可贷到30万元。”的政策; 4、业务执行政策的界定标准 以职工贷款申请的受理时间为准。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成都公积金租房提取材料: 职工凭身份证办理租房提取业务,不再提交租房备案凭证或公共住房承租协议。成都公积金中心与市房管局联网查询结果确认职工租房及房屋产权情况。 综上所述,成都公积金新政策将现行个人贷款最长年限由20年提高至30年且原则上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调整贷款额度将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调至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