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证明,也可以通过公证方式证明。办理子女关系公证应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 当事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 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盖有人事、劳资、组织专用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详见证明信参考样本。 3. 当事人的亲属在境外,则还需提供境外亲属的来信。证明信参考样本中“域外亲属关系”一栏要求开具。 4. 如果委托他人代办,受托人还要提供当事人的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 合同; (二) 继承; (三) 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 财产分割; (五) 招标投标、拍卖; (六) 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 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 公司章程; (九) 保全证据;被 (十)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