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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过户的必备文件有哪些
释义
    房地产权转让所需资料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原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国有、集体房地产需提供上级部门批准证明;合资、股份制企业需提供董事会决议;拍卖的房地产需提交拍卖机关成交确认书、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卖双方签订并盖章的房地产买卖契约;房屋买卖申请审批表。
    法律分析
    房地产权转让应提交的资料有:
    1、《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2、买卖双方身份证(单位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国有、集体房地产转让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原件,合资、股份制企业需出具董事会决议。
    4、拍卖的房地产需提交拍卖机关成交确认书、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5、买卖双方签订并盖章的《房地产买卖契约》。
    6、房屋买卖申请审批表(需签名盖章)。
    拓展延伸
    房屋过户流程及相关文件解析
    房屋过户是指将房产的所有权从一方转移给另一方的法律行为。在进行房屋过户时,需要准备一系列必备文件。首先是购房合同,作为双方达成意向的书面证明。其次是产权证书,证明房屋的合法所有权。还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等个人身份证件。此外,还需要提供房屋评估报告、交易款项支付凭证、税费缴纳证明等文件。过户流程包括双方签署过户协议、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手续、缴纳过户税费等环节。房屋过户前,双方应核实文件的真实性,并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完成过户手续后,房屋所有权正式转移,新的产权证书将由相关部门颁发。
    结语
    房地产权转让的资料准备要充分,包括各种证书原件、身份证明、批准证明、决议书等。房屋过户是一项法律行为,需要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交易的合法性。过户流程包括签署协议、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缴纳税费等环节。完成过户手续后,新的产权证书将由相关部门颁发。确保资料完备、手续规范,是房地产权转让的关键。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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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4:0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