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保证包括什么?规定是 |
释义 | 共同保证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同一债务人的同一债务所做的保证。共同保证最大的特点是保证人至少是两人以上。共同保证可分为按份保证和连带保证。 保证的范围都包括什么? 《民法典》第691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该条款对保证的范围做了明确规定,分为规定部分和约定部分。对于上述明确规定的范围如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债权人有权主张,但其他项目如无特别约定则无法得到保护。另,对于实现债权的费用,根据审判实践,必要费用包括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可以得到法院支持,但对于律师费、因保全产生的保险费等,则一般不认定为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需在保证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 什么是最高额保证? 最高额保证,是指保证人对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若干笔债务,在最高限额内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 最高额保证所担保的债务在保证设立时有些债务已经发生,有些债务尚未发生。最高额保证所担保的债务为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务。最高额保证约定有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最高额保证所担保的债务不是多笔债务的简单相加,而是债务整体,各笔债务的清偿期仅对债务人有意义,并不影响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不特定债权确定后,保证人应当对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余额承担保证责任。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有保证人清偿债务期限的,保证期间为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没有约定债务清偿期限的,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保证终止之日或自债权人收到保证人终止保证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六个月。 最高额保证和普通保证的区别是什么? 最高额保证与普通保证的区别: 1、在普通保证的情况下,必须先有债权然后设定保证,而最高额保证不以债权的实际存在为前提,而是对将来一定期间内发生的债权进行担保。 2、二者可以担保的贷款不同。普通保证只能担保一笔贷款,而最高额保证可以同时担保多笔贷款。 3、二者担保债权的数额不同。普通保证所担保的债权数额是确定的,无最高或最低限额的规定,而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是不确定的,只有到了决算期才能确定保证所担保的实际债权数额。 4、二者对应债务是否具有连续性。最高额保证对一定期内连续发生的债务作担保,所担保的债务必须具有连续性,不能对不具有连续性的债务设定最高额保证。普通保证担保的债务是一项保证对应一笔特定债务,不具有连续性。 保证人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保证人的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保证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保证人的抗辩权包括专属于保证人自己的抗辩权和保证人享有的债务人的抗辩权。 保证期间的抗辩权包括哪些 保证期间的抗辩权有以下四种: 1、先诉抗辩权。 2、主合同无效抗辩权。 3、撤消抗辩权。 4、时效抗辩权。 该内容由 韩运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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