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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贷取公积金需要准备什么
释义
    还房贷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包括: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在初次还贷提取时提供),银行出具的《提前结清贷款情况证明》,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提取公积金还房贷流程:
    1、去银行先办理银行贷款结清证明,要带上贷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公积金借款合同,银行存折(里面打入准备一次性还清的钱),任意一期的银行对账单,如果办理过公积金冲房贷的业务,还要提供提取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的委托书(一式两份)。带上这5件材料后,银行会立刻出具贷款结清证明。
    2、带好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还有担保借款合同,担保费发票,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到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办理抵押证和退保手续。去之前得提前7天预约,不预约,当天是办不好抵押证和退保手续的。
    3、去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带好担保公司提供的抵押证,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身份证原件办理抵押注销。
    提取公积金还房贷注意事项
    1、一年只能提取一次,也就是说在还贷期内,距上次支取间隔不得少于一年;
    还房贷不是每月都可以提取,二是只能每年提取一次用作还房贷,而且还房贷不是还你的月供,而是只能还你的房贷本金,什么意思呢?
    相当于提前还贷了,还贷后可以重算每月还款额,减轻还贷压力,也可以减少还贷年限;
    2、每次的提取额度,不可以超过过去一年中,总的还款金额;
    第一次提取,不超过剩余的贷款余额,职工及其配偶累计的提取额不得超过贷款的总额;
    第一次提取,是以之前还款的额度计算的,比如公积金账户有10万,过去3年你总共还款6万,那也只能提取6万用作还贷,不可超过过去的还款总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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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13:4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