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上兄弟姐妹有没有照顾责任 |
释义 | 一、 兄弟姐妹间有扶养义务吗 1、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这是法律关于兄弟姐妹之间相互扶养的规定。具体而言,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义务并不是必然发生的法定义务,而是有条件的。简言之,就是应该尽到扶养或者赡养义务的父母、子女或者配偶不能尽其抚养或赡养义务时,由有能力的兄弟姐妹来承担扶养义务。兄弟姐妹之间的这种扶养义务是第二顺序的,具有递补性质。但是,一旦这种义务形成,那么该义务就是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相应的义务人就应该自觉履行其义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兄弟姐妹间的扶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二、确定子女抚养费后怎么要求增加 按规定,出现以下情形时即可以请求增加子女抚养费: 1、原来确定的抚育费数额已经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比如当地物价水平变高,那么就要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增加符合当前经济水平的抚养费。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比如子女患了严重的疾病,即可以要求增加费用治疗。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另外,支付方收入明显增加的,也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该内容由 陈亮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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