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wto协定包括以下协议: 1、第一大类是贸易自由化的贸易协定与协议,如《1994年关贸总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和《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 2、第二类是“回归”到贸易自由化的贸易协议,如《农业协议》和《纺织品与服装协议》,因为二者都是在1947年关贸总协定时背离了贸易自由化原则,在世贸组织下,通过这两个协议,逐步取消数量限制,回到自由贸易体制; 3、第三类是规范非关税措施的协议,如《海关估价协议》,《装运前检验协议》,《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进口许可程序协议》,《原产地规则协议》。这些协议不是取消这些要求,而是把这些要求规范化和合理化,不使它们构成国际贸易的障碍; 4、第四类是公平竞争和补救的贸易协议,如《反倾销协议》,《补贴和反补贴协议》和《保障措施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