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三种情况下农民可以获得补贴:将三轮汽车(指原三轮农用车)或低速货车(指原四轮农用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总质量大于1.8吨但不超过6吨、至少四个车轮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的买1.3升及以下排量微型客车(指发动机排量在1.3升及以下、至少四个车轮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的买摩托车的。其中享受补贴的轻型载货车和微型客车每户限购一辆,且两年内不得过户,享受补贴的摩托车每户限购两辆。方案明确规定,补贴车型不含轿车和SUV等乘用车。 法律依据: 《关于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一是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释放汽车消费潜力,鼓励有关城市优化限购措施,增加号牌指标投放。开展新一轮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农村居民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对居民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并购买新车,给予补贴。改善汽车使用条件,加强停车场、充电桩等设施建设,鼓励充电桩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优化汽车管理和服务,优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鼓励具备条件的加油站发展非油品业务,鼓励高速公路服务区丰富商业业态、打造交通出行消费集聚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