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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暂住证到期了怎么更换?
释义
    法律分析:暂住证到期了,需要在有效期满前10天之内,当地的派出所或者暂住人口登记站点办理换证手续。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小一寸彩色相片3张;收费标准:换证时需要缴纳3元钱工本费。暂住者搬家了需要办理暂住证变更手续外来人员租住地点常常会变化,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的话,暂住人员需要在变更暂住地址一周内,到变更后的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变更手续。
    如果暂住人员离开暂住地时,应到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如果暂住人员在暂住地死亡,则需其亲属、房主或单位负责办理注销手续。首次办理暂住证流程暂住者需要与租房的房东签约租房合同或房东本人提供租住登记证明,房东购买此房合同和室内平面图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张,本人近期照片2张,至各区所在地的派出所登记办理,民警将核实所有资料后给予现场出证。受理时限:周一至周五。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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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2:2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