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亲去世后,房产如何处理 |
释义 | 父亲死后,继承人可办理房屋过户登记,需提供死亡证明、房产证等材料。继承房产有两种方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需提交身份证、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遗嘱继承需提交公证过的遗嘱、执行人身份证等材料。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父亲死亡后,有房屋遗留的,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登记时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产证等材料。房产继承通常来说,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2、遗嘱继承人应提交: (1)上述前四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遗嘱书(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亲去世后,继承人可以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办理房产继承需要经过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办理继承权公证等手续。法定继承人需提交相关身份证明、被继承房产明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材料;遗嘱继承人还需提交已公证过的遗嘱书等。其他需要的证明和材料由公证人根据情况决定。请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顺利办理继承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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