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自愿驾驶证降级需要的手续如下: 1、申请,申请人持规定的材料向收件窗口直接申请; 2、受理,受理岗位收件窗口应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受理凭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不能受理的原因或应补齐的材料; 3、制证,制证岗位应根据审核结果打印《机动车驾驶证》; 4、发证,申请人到发证窗口取证。 车辆扣分的种类如下: 1、扣12分有高速公路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调头、酒驾醉驾、事故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 2、扣六分有驾驶证被暂扣后继续驾驶、在堵车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未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3、扣3分有行驶中拨打手机,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转弯车未让直行车或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车未让左转车先行; 4、扣2分有堵车时乱插队、强占对向车道、不按规定车道等待练红绿灯、超载小于20%。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或者具有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