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去 住房公积金 投诉。 1、单位不交住房公积金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2、按照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规定,新录用的职工在参加工作第二月就应当缴纳住房公积金。 3、不管是正式的还是合同的,正当权益应当维护。可以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可向工会组织提出意见。 4、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 5、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 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