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不用本人去。判决书丢失后,可以到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再领一份,或者带身份证到审理案件的法院查阅档案进行复印,法院档案室会有该案件的所有卷宗材料,然后加盖有关部门印章就可以了,其效力等同于原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判决书应当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