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离婚书丢失怎么补办 |
释义 | 离婚判决书是重要的法律文书,个人应当妥善进行保管。如果不慎丢失的,可以到法院申请调阅案卷资料,可以影印判决书原件,但是不能取得判决书的原件。离婚判决书的内容是证明婚姻关系的重要证据,如果今后有需要出示原件的场合,可以携带复印件与原审理法官进行沟通,加盖法院与原件核对无异公章,也可以一定程度上当做原件使用。 一、房产契税发票丢失了怎么办? 购房契税发票丢失可以补办。需要先到开发商将丢失的材料复印原件并加盖公章确认与原件一致(购房发票需加盖财务专用章),购房契税发票需到地税局复印原件并加盖公章确认。然后带齐所需资料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行政审批中心契税窗口进行缴纳记录查询,核对无误加章后到市一级报纸登报申明遗失,最后需要带上报纸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行政审批中心契税窗口,开具契税缴纳证明。 二、离婚,夫妻房产证上怎么去名字,有房贷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手续有以下几步: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另外,需要的材料有: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2)房屋所有权证; (3)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如双方未通过法院离婚,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场确认离婚协议及提供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双方不能同时到场办理的离婚协议书还需提交公证书;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协议离婚需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5)分割(析产)协议(原件,共有房屋分为单独所有);或者书面申请(原件,登记为一处的房屋分为二处以上)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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