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担保的抵押物处置所得款项,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进行分配?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担保法》,抵押担保的抵押物处置所得款项,应当按照以下顺序分配: 一、支付担保人或者保证人的担保费用; 二、清偿因担保合同产生的实现债权所必需的费用; 三、清偿担保债权; 四、将剩余款项归还抵押人。 但在下列情况下,分配顺序可能会有所变化: 一、如果抵押人已经对主债权全部或部分清偿,剩余部分归还抵押人; 二、如果保证人已经对债务全部或部分清偿,剩余部分归还保证人; 三、如果抵押担保的抵押物是共同的,抵押人协商一致后决定分配方式; 四、如果有其他情况影响分配顺序,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 第四十三条 抵押人按照约定或者债权人的要求在担保财产处分所得价款后,应当将价款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 (一)支付担保人或者保证人的担保费用; - (二)清偿因担保合同产生的实现债权所必需的费用; - (三)清偿担保债权; - (四)将剩余款项归还抵押人。 - 第四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分配顺序可能有所变化: - (一)抵押人已经对主债权全部或者部分清偿,剩余部分归还抵押人; - (二)保证人已经对债务全部或者部分清偿,剩余部分归还保证人; - (三)抵押担保的抵押物是共同的,抵押人协商一致后决定分配方式; - (四)有其他情况影响分配顺序的,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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