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担保下的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置? |
释义 | 法律分析:抵押担保下的土地使用权是指借款人在向贷款方借款时,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来保证借款的一种方式。当借款人不能按时归还贷款时,贷款方便可以依法处置抵押物以收回借款。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还款,债权人可以要求变卖抵押财产,将变卖所得价款优先用于清偿债务,剩余价款归债务人所有。而在土地抵押担保下的处置方面,应参照相应的土地管理法规予以处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六十五条 抵押权人可以依法变卖抵押物,优先受偿。抵押物的变卖应当公开拍卖或者与专业经营者协商变卖。 2.《关于土地抵押担保有关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 土地抵押担保的清偿结果,以土地管理法规所规定的抵押优先受偿的范围为限。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六条 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还款,债权人可以要求变卖抵押财产。变卖的抵押财产可以按照债权大小顺序分别受偿。 以上文章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根据法律要求和土地管理法规作出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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