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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使用权被侵占有什么法律规定
释义
    土地使用权被侵占的法律规定如下:根据《民法典》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那么土地被私人强占怎么维权呢?
    土地被私人强行占,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使用权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土地使用权被侵占有什么法律规定的回答,希望对你有用。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二百六十六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六十七条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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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8:4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