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6到2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是十年。 我国身份证有效期种类: 1.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有效期十年; 2.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有效期二十年; 3.四十六周岁以上:长期有效; 4.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领的,有效期五年; 5.临时身份证有效期为3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居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注意: 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流程 1.申领人本人携带: ①户口簿、 ②本人的学生证、毕业证、结婚证、驾驶证(其中之一)或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其它证件或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照相点免费采集数码相片。 2.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填写《人口信息核对表》,核对人口信息。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4.人口信息有误、需要更正: ①非审批项目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直接更正。 ②审批项目(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申请变更,按规定审批后予以更正;审批期间暂缓办理身份证。 5.人口信息正确无误,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6.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7.30个工作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申请办理加快证件的,10个工作日内由邮政快递按指定地点投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