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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处罚的一般期限为(),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释义
    一、行政处罚的期限是多久
    1、我国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处罚的期限为二年,行为人在作出违法行为二年内不被发现的,则不应当再给予其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二、行政处罚决定诉讼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1、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上所述,在相关的机构收到报案线索之后,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及时的立案侦查,并在规定的时间之内作出行政处罚。同时,执法部门在制作好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也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将文件送至规定的部门。同时,作为执法部门,也要做好自己的分内工作。
    
     该内容由 金贵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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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3: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