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前妻有没有探视权呢 |
释义 | 前妻是有探视权的,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不可以剥夺探视权。 一、离婚探视权一般时间如何规定的 离婚探视权,一般每个月两或三次,情况不一样,法院的判决会不一样,没有次数的法律规定。 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探视权的权利有以下几点: 1、探视权是一种身份权,亲权是父母基于其身份所有的权利义务; 2、探视权是法定权; 3、探视权是受限制的权利; 4、探视权是探望权人的一项单纯的权利。 二、有孩子的另一方不让孩子探视,对孩子有哪些利害 抚养离婚子女的一方无权剥夺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权,相反还有协助的义务。探视权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利。这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如果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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