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级防护是针对从事诊疗的医护人员而言的,需穿好工作服,戴好帽子、口罩,在与病人接触后需消毒。 具体要求: (1)穿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医用防护口罩。 (2)每次接触病人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手消毒用0.3~0.5%碘伏消毒液或快速手消毒剂(洗必泰醇、新洁尔灭醇、75%酒精、复配消毒剂等)揉搓1~3分钟。 (3)接触可疑的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时建议戴手套。 一、各级防护的要求 1.普通防护:疫情传播风险相对较低的场所,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必要时还需佩戴医用手套,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使用免洗手消毒剂随时做好手卫生,口罩弄湿或弄脏以后要及时更换。 2.一级防护:一般情况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和医用手套(风险较高的情况下可用N95/KN95口罩),穿隔离衣,戴一次性帽子,保持1米间距,使用免洗手消毒剂随时做好手卫生。 3.二级防护:佩戴N95/KN95以上级别口罩、医用手套、一次性帽子、护目镜或者面屏,穿医用防护服或隔离衣,做好手卫生,按照七步洗手法洗手;同时为了在避免脱防护服的过程中被防护服外表面的污染物所感染,要在指定地点做好防护服的穿脱。脱卸过程中要注意手卫生、注意穿脱顺序,脱下的防护物品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