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到公安局(派出所)户籍科,携带户主身份证和旧户口薄办理即可。 1、户口非主要项目可以当场更正: 凡申请变更、更正婚姻状况、文化程度、兵役状况、服务处所、职业、身高等户口非主要项目动态信息的,由申请人凭《结婚证》、《毕业证》、退伍转业证明、工作证明等相关依据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如实申报变更、更正。 2、至于户口主要项目包括姓名、曾用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申请变更、更正则相对复杂些,要经过县、市户政部门的审批。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一、户口本换新怎么换? 1、如果只是简单的旧户口本换新,户主需要携带身份证、旧户口本到派出所户籍管理处更申请更换,户口本换新通常需要缴纳工本费,具体费用可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2、 如果是补办新的户口本,我们需拿着社区证明、房产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派出所申请补领,批准后户籍部门工作人员会通知申请人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补办户口本必须由户主本人亲自去办理。 3、 户口本是反应住户人口、身份基本信息的户政文书,具有证明公民身份和家庭成员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应。户口本应该妥善保管,不能私自涂改、出借;如果户口本人员有增减或遗失,需要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