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我国之前是不允许有纹身的人当兵的,近几年还算放宽了入伍限制,不再是不能纹身了,而是纹身的位置和尺寸大小有规定,超过规定的则不能入伍。 之前对征兵标准做了一系列的调整,文身瘢痕由过去的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点、字、图案”,直径超过2厘米(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厘米)的不合格,调整为面部、颈部文身直径超过2厘米;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厘米,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视为不合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