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口头形式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合同。它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人们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如在自由市场买菜、在商店买衣服等。现代合同法之所以对合同形式实行不要式为主的原则,其重要原因也正在于此。合同的口头形式,无须当事人约定。凡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口头协议同样有效。合同分多种表现形式,口头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形式。如果对方不承认有过这个合同,你们又没办法证明确实存在这样的协议,就很麻烦。但是,只要对方承认后来达成过协议,就要受该协议的约束,口头合同同样有效。如果要打官司,应该先固定证据,即留下对方承认达成过后来的口头协议的证据,录音也可以。,如果口头合同,有确凿的证据(例如录音、证人)进行证明,那就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例如录音、证人)进行证明,就只能以书面合同作为法律依据。但法律要求租赁协议必须是书面的,所以你这种情况完全不属于违约行为。,口头协议算合同。,《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所以口头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口头协议因不具有外在可保存、可再现的载体,一旦发生争议,对要举证证明存在口头协议一方的要求较高,如不能举证证明双方曾经就某事项进行过口头约定,则很难取得预期的结果。所以订立合同最好采用书面形式。,不方便采用书面等有形形式的,可以邀请第三方在场作证,或者进行录音,以防止将来产生争议时无法证明双方存在口头协议的局面。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