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法律对企业取名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我国法律对企业取名的规定是: 1、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汉字,使用外文名称的,其外文名称应当与中文名称相一致; 2、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 3、其他法律规定。 一、个体餐饮营业执照不能取哪些名字 不能取另一个企业名字,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 二、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具体如下: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3、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4、使用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有关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禁止使用。 5、驰名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 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6、他人的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的,应当认定其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三、名称权不得被非法侵害有哪些规定 名称权不得被非法侵害的规定有:使用企业名称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企业认为其他企业名称侵犯本企业名称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为涉嫌侵权企业办理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八条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企业使用外文名称的,其外文名称应当与中文名称相一致,并报登记主管机关登记注册。第九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四)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五)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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