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高温费用假代替不符合国家规定,在夏季高温的极端天气条件下,给职工发高温费是必要的,高温假不能代替高温费,高温费和高温假是可以同时享有的。 一、高温补助规定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高温补助规定的内容是: 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二、贵阳市今年高温补贴怎么发放 (一)由于贵州省各市州温差较大,贵州省用人单位可选择二种发放方式之一:1、劳动者每从事高温天气作业一天,发放8元的高温天气津贴;2、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按每月168元发放高温天气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6-9月。(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每从事高温天气作业1小时,发放1元的高温天气津贴。(三)实施高温天气津贴后,企业不再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支付防暑降温费、清凉饮料费等。(四)发放高温天气津贴所需费用纳入工资总额,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五)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天气津贴。 三、关于金华市高温补贴 企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