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赃物有权占有么 |
释义 | 盗赃物属于无权占有,不是有权占有,不适用善意取得,因为占有具有权利的推定作用,占有即推定为所有,即占有状态造成了一种权利的假象。当所有人对这种的权利的假象的形成应当负责时,对于第三人的信赖应当保护,当所有人对这种权利的假象没有责任时,第三人因权利的假象形成的信赖即不值得保护。这就是盗赃物、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 一、无权占有的条件 无权占有指欠缺本权的占有。遗失物拾得人的占有(构成无因管理的除外)、小偷对脏物的占有、无效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占有、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均为无权占有。根据传统的普通法,无权占有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占有必须是公开进行的; 第二,占有必须是排他的和实际占有的; 第三,占有必须对土地的实际所有人是恶意的。 二、占有返还请求权的构成要件 占有返还请求权,是指占有人于其占有物被侵占时,可以请求返还其占有物的权利。《民法典》第四百六十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该条作为占有返还请求权的规范基础,从构成要件和赔偿范围上做了相应规定。 占有返还请求权的构成要件: 1、请求权人必须是占有人。占有返还请求权的主体必须是占有人,至于是有权占有还是无权占有、是善意占有还是恶意占有、是直接占有还是间接占有、是自主占有还是他主占有均在所不问。 2、占有被侵占。侵占,以法律禁止的私力排除占有人对物的事实管领,具体而言,即非经法律许可且非基于占有人意思的占有剥夺。 3、被请求人是现时的侵占人。 4、占有人须在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请求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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