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生伤残等级一至十级赔偿标准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受害学生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赔偿受害学生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学生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赔偿受害学生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学生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学生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因损害事故遭受精神损害的受害学生或者死亡学生近亲属,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一般不宜超过5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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