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男方公司不是共同财产,但婚后公司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婚姻期间经营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后男方公司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男方婚前开设的公司不属于共同财产,但婚后公司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从生产、经营、投资中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男方婚后从婚前公司所得的经营所得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 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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