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适龄公民每人每年应当义务植树3至5棵,或者义务完成相当于一个劳动日的与义务植树直接相关的活动。植树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之一,公民植树既是一种法定义务,又是一种道德义务。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有责任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一、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1、植树造林,是治理国土、造福子孙的伟大事业,是加速实现绿化祖国宏伟目标的战略措施; 2、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既是物质文明建设,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发扬中华民族植树爱林的优良传统,强化全民的绿化意识,进一步树立集体主义、共产主义道德风尚具有重要意义; 3、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加快城市绿化是建设生态高颜值品质广安的重要措施。造林绿化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绿化档次,实现生态系统良好循环。 二、植树的过程是什么: 1、购买树苗:确定好树苗品种,挑选生长健壮、根系发达、健康的树苗; 2、处理树苗:保护好树苗根部,将树苗运输到栽种位置,适当疏剪枝叶; 3、进行挖坑:将栽种位置清理干净,将土壤整细翻耕,根据树苗的根系大小挖树坑,施肥后回填土壤; 4、入坑栽种:将树苗扶正栽种到坑穴中,填充土壤,浇次定根水。 法律依据:《青岛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义务植树是指适龄公民按规定参加无报酬的植树和种草、育苗、林木管护等绿化劳动。本条例所称适龄公民是指十一周岁至六十周岁的男性公民和十一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女性公民,但丧失劳动能力者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