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关黑白合同的法律问题 |
释义 | 黑白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 1、为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即全部无效。 2、为促成交易,即使现售合同上的价格条款无效,但其他条款与真实合同不抵触的仍有效,即部分无效。 3、对于卖方不想卖,主张中介与买方恶意串通以低价过户损害其利益的,一般认定合同有效但过户价格条款无效。 4、对于买方不想买而主张卖方避税,或者签现售后只想以现售合同上的低价买,一般认定合同有效但过户价格条款无效。 5、对于双方仍想交易但过户时一方主张以真实价过户,另一方拒绝的,会调解,调解不成则认定合同不成立。 6、没签过户确认书,现售价变少的,视为双方意思变更,现售合同有效。 一、合同什么情况下才是无效合同 下列情形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半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6.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8.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二、夫妻共有财产个人擅自处分无效吗 如果是一方与第三人串通好,通过低价购买夫妻共同财产,损害了另一方的利益,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但是如果第三方事前不知道,并已经按照市场正常的价格支付了价款,动产的物品已经完成了交付,不动产的房屋完成了过户手续,这样的交易会被认定为有效,受损害的夫妻一方只能向另一方进行追偿,却不可以要求第三人返还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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