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集资的行为不包括 |
释义 | 非法集资的行为不包括: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非法集资常见的形式: 1、设置超高回报诱饵:一些不法分子为骗取公众参与集资,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用后期投资人资金兑现前期投资人本息,达到一定规模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2、混淆新型投资概念:一些不法分子包装全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用网络炒汇、电子黄金等新名词迷惑公众,利用所谓加盟连锁、消费返利、电子商务等经营方式欺骗公众投资; 3、伪装投资经营合法:一些不法分子设立公司为掩护,办公场所齐全,还借助名人宣传,却并无实际经营或投资项目; 4、传播网络虚假信息:一些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制造虚假声势,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通过网站、论坛等网络平台和即时通讯工具,诱惑社会公众投资。 综上所述,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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