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后没有新的工作单位档案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由公司所在的人才中心开具调转人事档案关系的调函、保险关系转移通知单等接收材料; (二)回原单位取解职证明、档案(或去原单位委托的人才中心取)、保险手册等档案转出材料; (三)持以上相关的档案转出材料回到公司所在地的人才中心办理个人存档、委托其代缴基本社会保险(这里的社会保险以个人名义缴纳,只交五险中的养老和基本医疗);通过以上步骤,你的人事档案就留在人才市场了,有人才市场帮忙保管,当你找到新的工作,如果你所在的单位接收档案,那么就可以调出保留在公司。需要注意的是:无新单位期间公积金暂停缴纳。 一、个人档案怎么转 在个人档案转移前,需要有接收单位,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就在人才中心开具接收证明;个人的档案资料在原来的外地工作单位,当原单位收到当地的”档案接收证明“后,会把个人大档案资料和转出证明一块寄给当地的接收单位,就是人才市场,同时户口要在当地才行。 二、如何办理就业证 在办理就业证之前,首先应当确认自己的户口档案是否在就业所在地的人才市场。在确认过户口档案后,如果是毕业生,那么需要去人才市场拿一份档案接收函(档案联系函),然后带着这个接收函,以及一寸照片,身份证,户口簿到所在的区社保所办理就业证。如果不是毕业生,可以事先咨询单位的人事以及所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需带着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劳动合同备案表,户口本,身份证,照片等到所属区的社保所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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