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租赁合同后,对于物品的清理和归还是否有特别的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通常情况下,在租赁合同终止后,租客需要将所租用的物品清理干净并归还给出租方。如果租客不能归还物品或造成了物品毁损,出租方有权要求租客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的清理标准和归还方式一般由租赁合同中规定。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则双方需协商一致。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解除合同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和解除的原因,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并应当履行已经发生的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期限交付、接受物品;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交易习惯履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租赁人应当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按照约定使用、维护租赁物;租赁物毁损或者灭失的,租赁人应当依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承担相应的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