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XXXX年XX月XX日共同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下称合同)的解除相关事宜,约定如下,以资遵守。 (一)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下事实: 1、甲方已收取乙方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期间的租金共计人民币X元(大写:X);收取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X元 (大写:X); 2、乙方经甲方允许,已实际对承租房屋进行了装饰、装修和改造,并支出费用人民币X元(大写:X); 3、乙方承租后为承租房屋添置了XXX等物品,价值人民币X元(大写:X); 4、甲方已代收乙方缴纳的水电、煤气等费用人民币X元(大写:X)。至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尚欠水、电费用X元。 (三)乙方装饰、装修及改造费用与欠付甲方租金、欠缴水、电费相互折抵(或折抵后甲方/乙方须向对方另外给付人民币X元)。 (四)合同解除后,乙方所有的可移动物品归属乙方;租赁房屋内固定物及装修部分归属甲方。 (五)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日内迁出租赁房屋。 乙方按约迁出租赁房屋后X日内,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X元(大写:X)并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授权签字人)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乙方(授权签字人)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