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高检行贿起诉书怎么写? |
释义 | 最高检行贿起诉书 被告人周某某,男,****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60121**77********,汉族,小学文化,无职业,出生地**省**市,现住**省**市**区。因涉嫌行贿罪,于20**年**月**日经本院决定刑事拘留,次日由**市公安局**区分局执行,同年**7月5日经本院决定逮捕,同日由**市公安局**区分局执行。 本案经**市监察委员会依法指定,由**市**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以被告人周某某涉嫌行贿罪,于20**年6月24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年6月27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年下半年至20**年年底,被告人周某某先后在**市**区**小区一待拆迁私房、**区**区一私房、**区**街一私房无证经营游戏机室,并违法提供赌博用的“打鱼机”。其间,被告人周某某为逃避公安机关的查处,于20**年下半年、20**年下半年、20**年下半年先后七次到时任**市公安局**分局**的谢某某办公室,向其行贿人民币共计14万元,请托其关照游戏机室。谢某某均予以收受。 20**年1月7日上午,被告人周某某在**省**市**医院被抓获。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到案经过、户籍证明、任职文件等书证; 2、证人谢某某、熊某某、夏某某的证言; 3、辨认笔录; 4、被告人周某某的供述和辩解。 本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周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省**市**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高** 20**年**月23日 一、行贿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对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关于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法律未作具体规定。从司法实践的情况来看,应该从行贿数额、手段、次数、人数、后果、犯罪后的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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