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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嫁给的这个家庭有两个兄弟,房子面积1000平方米,兄弟分开吃住,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如何分户口簿
释义
    法律分析:两兄弟分户需要是兄弟俩都结婚百成家后才能办理分户。一关于办理户口分户的审批条件:兄弟俩因结婚成家和居住等原因分开生活,申请分户、立户。二、需审核证明材料1、申请人书面报告,兄弟俩需要提交书面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写明度兄弟俩户口在哪里,婚姻状况等内容。2、原《户口簿》。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版房产证明。4、提供《结婚证》证明。三、办理步骤公安派出所受理后,对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权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 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兄弟两个可以把户口分开吗
    法律分析:可以分户的。办理户籍分户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申请者本人要成年成家2、申请者本人要有自己单独合法固定的住所。如果申请者已经结婚但没有住房而是和父母住在一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还是要登记为一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兄弟俩结婚有孩子,有矛盾,房子两层一层,可以分户口吗?
    法律分析:可以。 兄弟二人分户口和其中一人结不结婚都没有关证件,没有政策规定兄弟二人不结婚就不可以分户口。 按规定年满十八周岁就可以迁出和父母、兄弟姐妹分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我家在伊滨区,我年纪大了,没有领证,没有户口。结婚后,我能分多少平方米?
    【法律分析】:成年人一般在结婚后或是买房之后是可以向当地相关部门申请与家里分户口的,在进行分户口的时候,如果没有房产证,可以提供一些提供其他资料,比如说:1.分户申请书。2.房产证或者村委会开具的房产证证明。3.需要分户家庭的经济独立证明和生活独立证明。4.已经离婚或者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或者离婚证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兄弟俩结婚生子,有矛盾,房子两层一人一层,能分户口吗?
    可以。 兄弟二人分户口和其中一人结不结婚都没有关证件,没有政策规定兄弟二人不结婚就不可以分户口。 按规定年满十八周岁就可以迁出和父母、兄弟姐妹分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通州农村宅基地以父亲的名义,兄弟俩,如何变成我的名字?我哥哥的户口不在家,城里有房子。我是这个村子的村民,以前是同一个品牌的分户
    想要分户的,由本人或者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且提供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户口登记机关对分户申请进行相应的审查后,发现情况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办理变更登记,将当事人的户口分出去,让当事人单独另立门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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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8:4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