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同居二十年未领结婚证,不是合法婚姻,也不是事实婚姻,不能离婚。当事人需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如有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法院不受理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在一起二十年,未进行结婚登记手续,未领取结婚证,不属于合法婚姻关系,亦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事实婚姻,因此不可以离婚。当事人应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如果在同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上达不成协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法院不会受理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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