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断审判人员是否需要回避由谁负责? |
释义 | 法官任职回避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对领导干部和法官实行的一种法律制度,要求其在特定情况下回避审理案件。回避决定由相关人员或审判委员会作出,并在申请提出的3日内作出决定。回避申请可以由法官自行提出或当事人申请。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决定作出前应暂停参与案件,但紧急措施除外。申请被驳回的人员应继续审理案件。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可以继续参与案件。复议决定应在3日内作出,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回避,由审判长决定。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比如案件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尽管审判人员已被申请回避,也仍然可以采取这一措施,但本案其他工作必须暂停。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决定回避的,审判人员和有关人员即应退出本案审理,驳回申请的,审判人员和有关人员应继续本案审理,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的申请,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法官任职回避制度 制度名片 这是指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因血亲、姻亲或者任职等原因,对法官本人或者其配偶、子女依法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的一种法律制度。 法律依据 第四十六条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回避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审判人员自行回避,即负责案件的审判人员,认为自己具有回避制度法定情形之一而主动提出回避,另一种是当事人申请回避,即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有回避制度法定情形之一的,用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申请他们退出该案的审理。 结语 法官任职回避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在3日内作出决定。回避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审判人员自行回避,二是当事人申请回避。在申请回避的人员还未作出决定前,应暂停参与本案工作,除非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人民法院应及时作出回避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可以继续参与本案工作。这一制度旨在确保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十九条 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应当在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 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在其辖区内的基层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十七条 第一审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四条 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受法律保护。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行审判职责。 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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