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拒赔脑胶质瘤既往病史的责任在保险公司还是保险代理商?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商在重疾险拒赔脑胶质瘤既往病史案件中,责任的划分存在争议。根据保险合同的内容和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商的责任应当分别考虑。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三十七条:保险人不得免除其对被保险人负有的保险责任。 2. 《保险法》第五十二条:保险代理人应当依法使用保险代理人资格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代理人行为应当符合保险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3. 《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保险代理人应当向被保险人说明有关保险条款的内容和保险范围。 4. 《保险合同法》第十一条:保险人不得在保险合同中规定不履行保险责任或者限制履行保险责任的免责条款。 5. 《保险合同法》第十三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对于重大事实,应当在投保时明确告知。如果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被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基于以上法律依据,保险公司应当履行其保险责任,对于符合保险条款的重疾险理赔申请,不得免除保险责任。而保险代理商则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条款的内容和保险范围,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避免因信息不清晰或不准确导致投保人被拒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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