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给付重疾险的理赔款,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争取自己的权益。在申诉过程中,被保险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确实患有既往恶性肿瘤,并且在购买保险时未隐瞒相关情况。同时,可以委托律师进行申诉。 法律依据: 1.《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人有证据证明被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没有如实告知风险情况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八条:被保险人、受益人或者保险代理人对保险事故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复核。保险公司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复。 3.《保险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九条:被保险人、受益人或者保险代理人对保险公司的复核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投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60日内作出答复。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被害人主张的治疗、护理、营养费等费用应当由被侵权人承担证明责任,被侵权人可以提供相关证据予以反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