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买房写谁的名字?共有吗? |
释义 | 婚后买房写谁名字并不代表都是共有。若为共同财产购买,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为个人财产所得,则除另有约定外,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一、婚后购买的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购买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根据以下情况确定: 1、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没有明确约定的,即使房产证上只写着其中一人的名字,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父母购买的房地产以一方子女名义登记的,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地产,产权以投资者子女名义登记的,只视为给子女的赠与,房地产应视为夫妻的个人财产。 二、婚后购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根据出资情况和房产登记状态来具体判断: 1、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理。 (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后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三、二婚后男方出资买的房子归谁 一、算一方个人财产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名字啊,按照相关规定,视为出资人只对子女一方的赠予,该房产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某一方想自己出钱独立买房,可以借用父母的名义买房,再由父母赠予自己。按照法律规定,当一方的父母不说明财产是赠予夫妻双方的话,被认定房产只对一方的赠予; 3、双方婚前订立财产协议,并且进行公证,这样婚后房产归属就参照协议来执行。 4、配偶一方主动声明放弃房产所有权,这样做很伤感情,但却是最简单直接也有效的办法。 二、算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出资购买的房子,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共有,当事人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3、夫妻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办理贷款,婚后夫妻二人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属于共同财产的房子,在离婚时,如果一方想拥有房屋所有权,先进行评估,再对另一方进行分配;若双方都想拥有所有权,双方进行竞价; 若双方都不想要该房产的,由人民法院进行拍卖,再进行分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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