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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与要约有什么区别
释义
    要约与合同的区别是要约是当事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只有在其他当事人接受要约,作出承诺合同才成立。订立合同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一、要约生效要满足什么条件
    要约生效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2、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
    3、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约合同的受约人发出;
    4、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5、要约必须送达到受要约人。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者承诺人。
    二、怎样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它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
    三、要约怎么构成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是由要约人发出,要约的内容需要具体明确,不得含糊概括,要能够使受要约人明确了解要约的具体信息。要约还要有限制要约人的作用,要约应当标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另外,要约要向具体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一般不是不特定的受要约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一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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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3:5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