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的什么是人身险 |
释义 | 人身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是应对人生风险的重要措施和手段。其中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且以被保险人生存或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为人寿保险。人的生命有生存或死亡两种状态,因此人寿保险就有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和生死两全保险之险别。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险为健康保险。人的身体有健康和疾病、生理机能正常与不正常、劳动能力(即人赖以谋生的手段)存在与丧失等状态存在,便有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之各种险种,可以对被保险人的身体遭受疾病或意外伤害而导致的支出增加或收入损失进行赔偿(给付)。 综上所述,按保险责任分类,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九十五条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 (三)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 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应当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什么是著作权人身权 著作权人身权是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与人身相联系的,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著作权人身权的内容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四项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人身损害是什么 人身损害通常是指行为(侵权人或侵害人)的行为,造成了他人人身方面的伤害,或者形了障碍的情形与结果。 人身损害的类型包括: 根据人身损害的原因,可以分为一般侵权人身损害、特殊侵权人身损害、产品损害、交通事故损害、医疗损害、环境污染损害、高度危险作业损害、饲养动物损害、工伤损害、物体损害和意外事件损害等等几种类型。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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