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人欠我一万元都4年多了,当时写了欠条的,欠条还有效吗 |
释义 | 别人欠我一万元都4年多了,当时写了欠条的,欠条还有效吗?这个要看当时是否有约定履行期,约定了履行期没有超过的,是有效的;没有约定履行期的,那是已经过了民事诉讼时效了,是无效的,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以上是关于您问题的回答您了解了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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