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贷款利率是怎样计算的? |
释义 | 贷款利率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从借款人处收取的利率。 信用卡的利息是按天计算的,日利率为0.05%。而贷款的利息按照央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信用卡贷款利息=贷款本金*贷款期数*贷款利率,具体贷款利息,您可以查看贷款合同,合同中会有具体的贷款利息。 另外,信用卡有免息期,而贷款没有免息期,利息需要按时交。 【法律 依据】 《关于印发《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八条信用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帐日起15日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 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万分之十五计算。透支计息不分段,按最后期限或最高透支额的最高利率档次计息。 在我国,首套房的贷款利率是怎样计算的? 目前我国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为5.56%,相当于基准利率1.135倍。 所谓首套房贷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第一套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必须提供担保。 银行贷款利率是怎么算的? 银行贷款利率是指借款期限内利息数额与本金额的比例。我国的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银行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基准利率,实际合同利率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 贷款基准利率的含义是什么? 存贷款基准利率是央行发布给商业银行的贷款指导性利率,是央行用于调节社会经济和金融体系运转的货币政策之一。商业银行会根据这个基准利率制定存款利率的组合。提高基准利率意味着收缩信贷,降低社会流动性,提高信贷成本,缓和经济发展速度。反之亦然。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法定利率是怎样的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期以上年利率是3.25%,5年期以下年利率是2.75%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车贷利率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关于车贷利率的计算标准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 车贷利率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目前,一年期总利息率3.5%对应的年化贷款利率约为6.5%,3.8%对应约7%,4%、4.5%和5%分别对应7.4%、8.3%和9.3%,目前主流的1年车贷利率在3.5%到5%之间,对应年化贷款利率为6.5%到9.3%。 例如,一年期车贷12万,则每月需要偿还10000元,4%的一年总利息率对用的4800元费用和第一期一起偿还,实际上车贷的12期分别贷款1个月、2个月,一直到12个月,平均贷款期限是6.5个月,由此测算出年化贷款利率约为7.4%。 两年的车贷总利息率目前主流在7%9.5%。 其中,7%利息率对应年化贷款利率约为6.7%,8%对应年化贷款利率约为7.7%,9.5%的利率对应则达到了9.1%的年化贷款利率。 三年车贷目前主流的在9.5%到12.5%之间,其中较低的9.5%对应年化贷款利率约为6.2%,10.5%对应年化贷款利率约为6.8%,12%对应年化贷款利率约为7.7%,12.5%对应的年化贷款利率约为8.1%。 对于目前银行贷款基准利率,1年期为6%,2年期和三年期贷款利率均为6.15%,目前主流的车贷利率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的基准利率。 对此,有银行客户经理表示,银行目前贷款资源越来越紧张,和中小企业目前普遍8%以上的贷款利率相比,车贷的利率还是比较低的,车贷的单笔贷款金额小,从而导致了车贷利率通常都是基准利率。 另一个需要精打细算的是,车贷的贷款期限问题,无论是4S店还是银行,主流的车贷建议是2年或3年,这样每月贷款金额适中,有利于中期的财务规划。 例如购买一辆18万元左右家用轿车,贷款12万,若一年还清,每月需要还款10000元。 若是2年,每月需要偿还5000元,3年则每月需要偿还3333元,两三年车贷分期金额对大城市居民是易承受的月供。 要了解汽车贷款的利息是多少,除了要知道汽车贷款的年限,还得了解汽车贷款的额度、利率,以及汽车贷款的还款方式。 因为只要其中一样有变化,汽车贷款的利息就不同。 随着近年来我国的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买车买房,此时不免会遇到贷款问题,因此在进行贷款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相关的利率计算方式以及贷款程序等事项。 先诉抗辩权不能行使的情形有哪些 一、先诉抗辩权不能行使的情形有哪些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 先诉抗辩权只适用于一般保证,对于连带保证责任而言,由于连带责任保证的性质使得债务人保证人对主债务的履行无先后次序之分,保证人与债务人属于同一次序,保证人不享有次序利益,因而没有先诉抗辩权。而在一般保证中,主债务履行期限届至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只能先请求债务人履行,此时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清偿次序有先后之分,其中债务人是第一次序,保证人为第二次序。所以,先诉抗辩权只存在于一般保证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二、先诉抗辩权的行使法律效果 1.只有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 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保证人在诉讼或仲裁前,或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 3.先诉抗辩权只能是在主债权人请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时,才能由保证人行使;若主债权人未向保证人作出履行债务的请求,则保证人无从行使该抗辩权。 4.先诉抗辩权的行使仅是暂时拒绝履行债务,延缓保证责任的承担时间,其作用在于防御和阻却、暂时停止或延缓主债权人请求权的行使,并不能否认或消灭债权人的权利和保证人的责任。 综上, 先诉抗辩权其实质在于赋予保证人享有“顺序利益”或“后诉利益”,即保证人与主债务人承担责任有顺序之分,先诉抗辩权其中主债务人是第一顺序,保证人则是第二顺序,因此,债权人应首先向主债务人起诉,先诉抗辩权在主债务人不能清偿时,先诉抗辩权才可以向保证人起诉,否则保证人有权拒绝。 该内容由 王昊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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