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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试用期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意外死亡该怎么办
释义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未签订劳动合同就意外死亡,如果属于工亡的,单位应当申请工伤认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亡待遇;属于工亡但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亡待遇。
    二、公司发生工伤赔偿金怎么算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医疗费(二)康复治疗费(三)辅助器具费(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住院伙食补助费(二)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三)停工留薪工资(工伤期间,原工资待遇福利不变)(四)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支付)(五)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若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以上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工伤报销能报哪些医保
    1、发生工伤的,需要先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要求单位按照工伤条例赔偿损失。如果单位不认定工伤的,建议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利,具体的赔偿标准可以委托律师计算。
    2、如果工伤保险中医疗费用已经全额赔付了,并且医疗费用的收据已经收走了,那就不能再报了。否则可以用复印件补报差额。
    3、工伤赔偿和医疗保险是个不同的范畴,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
    4、工伤赔偿和医疗保险不能同时使用。否则违反医保办法报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支出,处以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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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9:58:04